各招生单位:
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,请于日前制定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介绍,具体需要如下:
1、学术型学位专业按一级学科(除美学外)招生,专业学位招生按专业类别(范围)招生。
2、各专业/类别(范围)设置研究方向,应遵循下列原则。
1.结构性原则。研究方向应是一级学科下归属的各二级学科的有机组成部分,应与二级学科具备明晰的对应关系,应具备明确的学术范围。每一个专业/类别(范围)之下,设置的研究方向数目以4|9个为宜;超越9个,在正式发布的招生简章中,将不予列出。
2.优势性原则。应保证设置的研究方向在教学、科研和师资队伍方面具备肯定的优势,应符合学校学科建设的布局和进步方向。
3.特点性原则。研究方向的设置,应保证该学科在国内相同种类学科中具备或维持学科特点,学科特点能通过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及其成就中得到较好反映。
4.服务性原则。设置的研究方向在人才培养、科研成就方面,要具备较强的社会应用价值,要可以服务于地区经济社会和行业企业的进步。
3、各专业/类别(范围)设置研究方向,其命名应具备相对的独立性和稳定性,应使用学科性名词,不适合使用课题性名词。
4、各专业/类别(范围)的考试考哪几科,统考科目按2025年招生专业介绍中的统考科目实行,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2025年招生专业介绍中的自命题科目维持一致。自命题科目应附详细参考书目信息。
5、专业/类别(范围)须按研究方向编列导师(团队)。列名的导师,应由招生学院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师资格的范围内,组织遴选、聘任。招生学院须同时提交遴选、聘任方法。
6、多个学院共享同一个专业/类别(范围),由牵头学院负责,各有关学院充分协商,一同完成目录编制工作。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介绍/类别(范围)及责任单位见附件1。
7、招生学院应同时制定并提交各自学院的研究生奖助方法。
8、各专业/类别(范围)目录,须按附件2格式,于9月11日之前与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提交。
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
2025年7月11日
附件1:2025年招生专业介绍/类别(范围)及责任单位
附件2:2025年招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模板